中科金素医用同位素项目场地平整及临水临电工程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6 17:34:16
    1.比选条件 中科金素医用同位素项目场地平整及临水临电工程,项目业主单位为衡阳东核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现对中科金素医用同位素项目场地平整及临水临电工程进行简易项目比选。

    项目计划投资为228.343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科金素医用同位素项目场地平整及临水临电工程

    2.2建设地点:衡阳市

    2.3项目概况:中科金素用地土地平整面积为16283.7平方米,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土石方、鱼塘清淤换填、破除混凝土路面、拆除建筑物、粉煤灰外运、场内建筑垃圾清运及项目临时用水用电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

    2.4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 年 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7比选范围:场平土石方工程,场平换填工程及项目临时用水用电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

    2.8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9计划投资:约228.3438万元。

    2.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4财务要求:☑不提供。

    □提供:近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5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比选邀请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少于 个(1至3个)□已完成□正在实施□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承担过 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负责人承担过 项类似工程;

    3.6其它要求

    3.6.1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3.6.2参选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①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比选评审办法

    本项目比选阶段拟采用“综合评估法”。

    6.参选保证金

    本项目参选保证金贰万元整(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7.参选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于2025年6月17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时到11:0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衡阳市蒸湘区祝融路中房华新苑2号楼808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并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比选文件: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须为本单位员工);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需提供社保证明);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建造师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⑥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约介入诉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⑦湖南省外企业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截图。

    以上资料:①、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资料留原件,③、④、⑤、⑥、⑦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7.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7.3凡资料不全、参选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获取时间者将被拒绝。

    8、参选文件的递交

    8.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00分,地点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衡阳市蒸湘区祝融路中房华新苑2号楼808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3参选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亲自到场参加比选,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衡阳高新控股集团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除此之外,其它渠道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公告信息均为无效信息)。

    10.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衡阳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0734-8183425。

    1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衡阳东核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曙光路20号总部基地北地块2号楼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0734-8797819

    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0734-3121200 13873425973